
安徽綠海商務學院吉他協會章程
第一章 總則
安徽綠海商務學院吉他協會是在學校社聯的領導下,在本協會章程規范下獨立開展活動的學生團體組織。團體的宗旨是“學習吉他藝術,豐富校園文化,拓展學生素質”。吉協要團結在校學生吉他愛好者,積極響應學校的各項素質教育措施,促進我校學生精神文明和校園文化建設。第二章 會員
第一條 入會條件:凡本校在籍全日制學生,承認協會章程,遵紀守法,熱愛吉他藝術,能處理好吉他學習與專業學習者均可自愿申請入會。第二條 會員的權利
1、參加本會舉辦的各種輔導講座、交流演出,或參加其他兄弟吉他協會的聯歡、學術交流活動等。
2、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,有權參加本會會員大會,對本會重大事件有表決權,有權對本會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。
3、有退會自主權,退會時需向理事會提出書面申請,經理事會批準即可退會,并退回會員證。
4、接受協會為會員提供的其它服務。
第三條 會員的義務
1、擁護黨和國家的有關路線、方針、政策;遵守國家法律、校規校紀。
2、遵守本會章程,維護會員的團結和協會的形象。
3、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,不得無故缺席、遲到、早退;未能按時參加活動者,需事先向理事會辦理請假手續。
4、按時交納會員費。
5、未經協會批準,會員不得以協會名義組織活動。
6、完成協會交辦的其他任務。
第四條 入會手續:自愿向理事會提出申請,填寫《吉他協會會員登記表》,經協會理事會議討論通過后即可成為本協會的會員。
第三章 組織機構
第五條 協會接受校社聯的領導。第六條 協會下設理事會,主持協會日常工作及活動組織工作。
第七條 理事會設會長一名,副會長一名,理事若干名。
第八條 理事會成員在會員中產生,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,每屆任期一至二年。
第四章 經費
第九條 經費來源1、會員每人每學期交納會員費15元;
2、企事業單位贊助等。
第十條 經費使用:協會經費用于舉辦各類吉他教學、交流活動、協會宣傳、辦公、大會場務、會員證制作等。
第十一條 經費管理:經費由專人管理,使用需經理事會討論通過,并定期向會員通報使用情況。經費使用需提供有關單據,由經手人、證明人、會長簽名方能報銷。
第五章 活動
第十二條 組織會員舉辦吉他知識講座、吉他演奏欣賞,利用課余時間進行吉他演奏練習,排練節目,參加演出等。第十三條 面向會內成員組織學習吉他。
第十四條 開展校外吉他藝術交流。
第六章 附則
第十五條 凡違背本章程、不履行義務或嚴重違紀者,經理事會討論決定,可取消其會員資格。第十六條 會員退會或被取消資格,應交回會員證,會員費不作退回。
第十七條 本章程最終解釋權在協會理事會。